常州市武進區建設局文件
武建發〔2010〕33號
關于明確武進區建設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價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造價咨詢單位及有關單位:
08計價規范和09費用定額已于2009年7月1日起在我市實施,新定額中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作出了一定的調整,現根據我區實際情況,就我區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價過程中的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計算方法
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基本費+現場考評費+獎勵費
=分部分項工程費×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費費率
=分部分項工程費×(基本費率+現場考評費率+獎勵費率)
其中:現場考評費率=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考評等級比率×現場考評基準費率
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考評等級比率按以下方法確定:
省級文明工地:100%;市級文明工地:100%
區級文明工地:80%;合格工地:60%
具體費率見附件一。
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在招投標階段的計算辦法
1、招標人
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招標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擬創建目標等級。編制工程量清單時,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應列入“措施項目清單”中招標人部分。編制標底時,應按招標文件中明確的擬創建目標等級相應費率計算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入標底總價。招標人或招標代理人不按規定列入或不按相應擬創建目標等級計取的,由招投標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該招標文件不予備案,并給予通報批評。
2、投標人
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對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的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擬創建目標等級作出響應或承諾,并按響應或承諾的創建目標等級相應費率計算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入投標總價。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中未按響應或承諾的創建目標等級相應費率計取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或不按規定計取的,不得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三、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在結算階段的計取辦法
1、工程項目竣工結算時,建設單位應當依據施工單位《江蘇省建筑工程承發包計價手冊》中由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該工程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計算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并向施工單位支付此項費用。未經造價管理部門核定不得計取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2、結算時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的核定,應由施工單位攜帶以下資料,至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辦理核定手續:
(1)施工合同:原件
(2)中標通知書或項目直接發包批準書:原件和復印件
(3)《常州市武進區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考評表》:原件和復印件,此表由區建筑業安全監督站出具(表格樣式見附件二)
(4)工程項目獲獎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江蘇省建筑工程承發包計價手冊》:原件
(6)工程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資料齊全,可即時辦理核定手續,復印件收留備案,原件返還。
3、結算時,不論施工單位是否實現其投標時響應或承諾的創建目標等級,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均按施工單位實際創建的安全文明等級相應費率計取。施工單位實際創建的安全文明等級低于其投標時響應或承諾的創建目標等級的,建設單位可對施工單位給予經濟處罰,處罰金額應在招標文件中載明或在施工合同中約定,但不應超過施工單位投標文件中響應或承諾的創建目標等級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的“獎勵費”。
四、其他未盡事宜,按《常州市建設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價管理辦法》(常建[2006]81號)執行。
五、各單位在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向區建設局造價管理處反映。
六、本通知與08計價規范同步實施。
附件一:武進區建設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表
附件二:《常州市武進區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考評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主題詞:建設工程 計價費 通知
常州市武進區建設局辦公室 2010年4月19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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