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以及《江蘇建造2025行動綱要》等文件要求,進一步推進我省智慧工地建設,促進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標準化、信息化、智能化,現在《江蘇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2014年)的費用組成中增列智慧工地費用,相應費用計取方法公告如下。 一、依據《江蘇省智慧工地(安全部分)實施指南》,智慧工地費用包含:現場安全隱患排查、人員信息動態管理、揚塵管控視頻監控、高處作業防護預警、危大工程監測預警以及集成平臺等設備、軟件和管理費用。 二、“智慧工地費用”為總價措施項目,相應的工程量清單見附件1。 三、智慧工地費用適用于有智慧工地創建要求的建設工程項目,計費標準見附件2。 四、本公告實施后發布招標公告的建設工程和簽訂施工合同的依法不招標的建設工程,建設方有創建智慧工地要求的,按本公告計列智慧工地費用。在本公告實施前已經按建設方要求創建智慧工地的建設工程,可根據實際投入情況(扣除政府資金補貼)計取智慧工地費用,施工合同有約定的除外。 五、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 1.智慧工地費用工程量清單 2.智慧工地費用取費標準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6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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