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發生,保障施工現場作業人員人身安全和健康,市建管中心在有效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基礎上,重點強化了六方面監管工作。 一是加大深基坑、高邊坡施工管理檢查力度,嚴格執行深基坑、高邊坡設計方案專家評審制度;嚴格執行基坑、邊坡施工分段開挖、分段支護管理要求,加強支護結構質量管理,嚴防因施工質量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二是規范腳手架及模板支撐系統搭設和拆除,對腳手架及模板支撐系統全面檢查,重點檢查腳手架基礎、架體、拉節點和外挑安全平網等關鍵部位,對發現的隱患及時組織進行整改。三是確保各種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選擇較高和干燥處放置;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應有可靠防雨措施,電焊機應加防護雨罩;確保各類臨時用電線路無漏電、腐蝕、松動等現象;現場電氣設備的接零、接地保護措施應牢靠,漏電保護裝置應靈敏有效;暴雨等險情來臨之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除照明、排水和搶險用電外,其他電源應全部切斷。四是對起重機械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汛情來臨前,塔吊、施工電梯等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狀況良好。五是對高處作業臨邊、洞口安全防護進行全面排查,確保各項臨邊、洞口防護設施齊全、牢固可靠;加強對高處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提高作業人員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的自我保護意識。對工地臨建板房及圍墻圍檔進行防汛安全檢查,制定汛期臨建板房及圍墻圍檔的加固方案,備足加固所需材料和工具,確保汛情來臨前,能夠迅速按方案對臨建板房及圍墻圍檔進行有效加固,必要時及時撤離現場人員。六是加強防雷擊工作。外腳手架、起重機械和在建工程必須按規定做好避雷接地,施工機械和照明設施也應做好接零保護。要求施工單位在臺風暴雨后及時組織對大型設備、腳手架、深基坑、臨時用電等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隱患后方可恢復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