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監察局:
最近,中央擴大內需項目及工程建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檢查組對我省進行了檢查,共檢查46個政府投資項目,發現存在問題85個,其中中標后總監理工程師變更、監理人員不到位以及不認真履行監理職責等問題較為突出。根據中央、省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省監察廳聯合組織開展全省政府投資工程監理行為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對全省在建政府投資工程的監理行為實施檢查。重點檢查掛靠經營、低價取費、總監變更、監理人員履行職責、現場工作質量等內容。檢查內容及用表詳見附件1。
二、檢查方式
(一)市、縣組織開展自查。各市、縣(市)組織對本地區在建政府投資工程的監理行為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并填報本地區所有在建政府投資工程的總監變更、監理取費等情況的統計表(見附件2)。各省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和監察局要組織對本轄區內(含縣、區)在建政府投資工程監理行為的抽查,并對抽查情況進行通報。各縣(市、區)的統計表統一報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匯總后,于5月30日之前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省監察廳聯合組織抽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省監察廳于6月組織專家赴各地對在建政府投資工程監理行為進行檢查,聽取各地在建政府投資工程監理行為檢查統計、監理專項檢查情況匯報,并隨機抽查在建政府投資工程的監理行為。檢查結束后,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省監察廳將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三、檢查要求
(一)檢查小組內的專家人數不得少于3人,并指定一名專家擔任專家組組長。檢查時要認真做好記錄,并由檢查組專家簽字確認。
(二)各市、縣要對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建設工程監理管理的若干意見》(蘇建工[2007]168號)附件1、2所列監理企業和人員不良行為考核標準,及時將查到的企業、項目和人員的不良行為錄入江蘇建設工程監理管理信息系統,情節嚴重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和處罰。
(三)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研究制訂加強監管和規范監理行為的辦法和措施,建立和完善長效監管機制。
附件:
1、在建政府投資工程監理行為專項檢查用表
2、各地在建政府投資工程監理行為專項檢查統計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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