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城鄉建設局文件
常建〔2010〕90號
關于貫徹江蘇省房屋修繕和
抗震加固工程計價表的通知
各轄市、區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江蘇省房屋修繕工程計價表》和《江蘇省抗震加固工程計價表》(2009年版),經研究,我市從2010年5月1日起,凡從事房屋修繕和抗震加固工程建設活動均按新規定執行,原相應定額同時廢止。房屋修繕和抗震加固工程暫不執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相關費用的計取仍執行常建〔2009〕116號文件。
在實施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反饋到常州市工程造價管理處。
二○一○年四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