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建筑業安全監督站 常州市城建監察支隊 文件 常建安監〔2013〕22號
關于開展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施工安全和建筑起重機械專項督查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按照住建部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督查的通知》(建安辦函〔2013〕27號)等文件要求,決定在市區范圍內開展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安全和建筑起重機械專項督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圍及目標 本次專項督查的范圍為市區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通過專項督查,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安全生產制度,改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狀況,提高從業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和技能,落實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規范建筑起重機械設備使用,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事故發生。 二、督查方式及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督查采取項目部自查,施工企業、監理單位復查,市安監站、市城建監察支隊聯合執法督查的方式。 1.自查復查階段。各施工、監理單位要認真按照建設部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督查的通知》(建安辦函〔2013〕27號)文件要求,做好自查自糾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將自查復查情況記入安全臺帳,做好有關資料歸檔備查工作。 2.市安監、監察支隊督查階段。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10月20日起,由市安監站、市城建監察支隊組成專項督查組,對在建工地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安全和建筑起重機械進行抽查。 三、督查重點 1.在建工程項目參建各方主體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情況,及自查自糾工作檢查實施、隱患治理情況; 2.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專職安全人員是否在崗,是否執行施工現場負責人帶班制度; 3.特種作業人員是否經過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尤其是起重機械司機、信號指揮、司索人員、機管員是否配備齊全。 4.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查、論證、實施及驗收各環節是否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5.基坑、高大模板支撐、工具式腳手架、卸料平臺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按施工方案及規范的執行情況。 6.起重機械投入使用過程中安裝、拆除告知、驗收、檢測、定期維護保養、頂升加節附著等重點環節驗收情況; 7.施工現場起重機械日常管理維護保養、安全防護、架體穩定、保險、限位、電氣、附墻裝置構造及群塔作業是否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等情況。 8、施工現場及臨時設施場所的消防安全情況。 四、有關要求 1.各施工、監理單位和建筑起重機械產權、租賃、安裝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必須親自動員、部署,深入一線督促落實。遵循“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堅持“誰排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確保排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切實把各項責任和措施落到實處。 2.施工單位的安全臺帳資料和有關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登記備案、設備檔案須存放在現場備查。監理單位對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應認真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施工單位,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反映。 3.各在建工程項目部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要積極到場配合督查。專項督查中發現相關責任單位未開展自查自糾,存在非法、違規施工行為,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將對其通報批評,問題突出的將按照《常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考核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記為不良行為并嚴肅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2013年10月10日 抄報:市城鄉建設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