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監協[2010]2號
各監理單位:
2010年,我市工程建設監理企業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以“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為準則,積極開展工作,樹立了我市工程建設監理的新形象,維護了建設各方的權益,促進了我市工程建設監理的發展。為總結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全市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再上新的臺階,經研究,決定開展2010年度常州市工程建設監理先進評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圍
常州市建設監理協會的會員單位、已注冊在會員單位的監理從業人員及會員單位的通訊員(含協會工作人員)。
二、推薦條件
(一)常州市先進工程監理企業(共10家)
企業成立三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條件:
1、模范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市場行為規范。堅持公平競爭,維護行業信譽,注重職業道德建設,自覺抵制商業賄賂。工程監理業績、社會信譽和經營效益達到本地區同類監理單位的先進水平。所監理的工程近兩年沒有因監理工作失誤造成重大工程質量和安全責任事故;
2、企業管理規范,人事、勞動、分配等各項制度完善,財務管理、資料管理、崗位職責、人員培訓等各項規章健全。各項目監理機構人員專業配套,到崗到位,信守合同,服務良好,業主滿意;
3、所監理的工程在2010年度內至少獲得省轄市及以上優質工程和文明工地各3個(含3個)以上,或有1個省級優質工程、省文明工地;
4、單位經營狀況良好,所有監理工程的質量合格率為100%;
5、遵守協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支持協會工作,按時繳納會費,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二)常州市優秀總監理工程師(共30名)
1、2008年1月1日以前取得國家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并在其申報的監理企業注冊的監理工程師,從事工程監理工作5年(含5年)以上,擔任總監理工程師3年(含3年)以上;
2、所監理的工程完全符合合同要求,業主滿意。擔任總監的工程至少有1個在2010年度內獲得省轄市優質工程和省轄市文明工地;
3、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清正廉潔,嚴格執行有關技術規范、規程和標準。近兩年所監理的工程沒有因監理工作失誤造成工程質量和安全責任事故;
4、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有較高的領導藝術水平,外部關系融洽,項目監理部內部團結,責任落實,服務到位,業主信賴;
5、所在企業遵守協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支持協會工作,按時繳納會費,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三)常州市優秀監理工程師(共30名)
1、2008年1月1日以前取得江蘇省監理工程師考試合格證書或國家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并在其申報的監理企業注冊的監理工程師,從事工程監理工作5年(含5年)以上,擔任專業監理工程師3年(含3年)以上;
2、擔任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工程在2010年度內至少有1項獲得省轄市優質工程或省轄市文明工地;
3、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清正廉潔,嚴格執行有關技術規范、規程和標準。近兩年所監理的工程沒有因監理工作失誤造成工程質量和安全責任事故;
4、工作能力較強,有團結協作精神,愛崗敬業,能較好地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職責,業主滿意;
5、所在企業遵守協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支持協會工作,按時繳納會費,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四)常州市優秀監理員(共50名,名額分配見附件)
1、2008年1月1前取得江蘇省監理員考試合格證,并在其申報的監理企業注冊的監理員,從事工程監理工作5年(含5年)以上;
2、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清正廉潔,嚴格執行有關技術規范、規程和標準;
3、工作能力較強,有團結協作精神,愛崗敬業;
4、所在企業遵守協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支持協會工作,按時繳納會費,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五)常州市優秀監理通訊員(共5名)
1、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
2、具備一定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積極為行業協會工作出謀劃策;
3、認真對待本職工作,工作積極勤奮;
4、本年度向常州市建設監理協會報送簡訊10篇(含10篇)或者論文5篇(含5篇)以上,投稿質量和錄用率高。
三、申報材料及要求
1、《2010年度常州市工程建設監理先進申報表》(1份);
2、相應的業績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表彰文件、監理合同等)(復印件1份,需加蓋單位公章);
3、以上2項材料按申報類別分別裝訂成冊。
四、申報和評選程序
由各監理企業對照推薦條件和名額限定向常州市建設監理協會報送先進申報材料,常州市建設監理協會根據申報材料擇優評選各類別的先進名單,在常州市建設監理協會的網站上進行公示、公告。
五、申報材料截止時間、地點
1、申報材料截止時間:2010年12月20日(周一);
2、申報材料地點:常州市建設監理協會辦公室
常州市廣成路85-2號408室
六、聯系人、聯系電話
聯系人:林方、周艷,聯系電話:86966192(兼傳真)
七、有關要求
1、各企業要高度重視先進評比工作,嚴格對照推薦條件和名額限定按時申報。
2、各企業要認真做好各個類別的先進申報材料,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獲獎工程需附獲獎證書復印件,所有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在申報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企業和個人,一經查實,取消參與本年度先進評比的資格。獲得榮譽的企業和個人,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榮譽稱號,并通報批評。
3、受到表彰的先進監理企業和優秀個人,優先推薦參與2010年度常州市城鄉建設局組織開展的先進評比工作。
4、受到表彰的優秀個人,建議所在單位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附件:
1、2010年度常州市工程建設監理先進申報表
2、優秀監理員申報名額分配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